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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艺术法

    艺术投资已成为一种体面地事情,一些投资顾问鼓励其顾客购买艺术品作为预防通货膨胀的手段,并作为传统投资项目的补充。

    在道·琼斯指数平均仅增长了38%的同一时期内,法国印象派绘画的价格却令人震惊的上涨了230%。

    适用《反诈骗与贪污组织法》的诉讼案:在加莱里·弗斯腾伯格诉科菲罗一案中[联邦最高法院判例汇编第697卷第1282页(纽约南部管区联邦地方法院,1988年)],法院裁定对萨尔瓦多·达利的某些素描和版画拥有专有权的一位竞争者受到了损害,因而有资格依据该法对在市场上出售伪造的达利作品的一家画廊提起诉讼。巴劳格诉夏威夷艺术馆一案[联邦判例汇编补篇第745卷第1556页(夏威夷法院,1990年)]是另一起涉及伪造达利绘画的案子,第9巡回法庭在对此案的裁定中认为,依该法提起的民事诉讼可在发现损害时而不必在损害进行时提起。

艺术家的权利

    因他人出售署有其姓名的赝品而蒙受损失的艺术家有几种可以采用的索赔方式。一种索赔方式是以受诈骗为由提出侵权诉讼,该诉讼可能使受到侵害的买方获得赔偿金或取消该交易。必须证明作为被告的卖方的说明不真实,该不真实说明:(1)与重要事实有关;(2)是为了博得信任而有意进行欺骗;(3)欺骗了完全的信任;(4)错误的说明导致原告遭受了损失。如买方能证明,卖方明知一件作品并非所说之艺术家的作品,但仍说为其所作,对其诈骗的指控多半就会成立。

    另一种索赔方式是合同法中关于互有损失的理论。(1)合同赖以签订的基本前期有误;(2)这种损失对各方所达成协议的履行有重大影响;(3)蒙受损失的一方并未预料到的失误的风险。

 

 

艺 术 市 场 资 本 运 营

 

海元所的高级合伙人和战略合伙人,均具有10多年资本市场操作和项目总指挥的卓越业绩和丰富经验。我们的客户和项目不仅具有跨国性,更有产业的领先性。

海元所从事文化艺术传媒产业领域的法律业务和资本运作,在法律业界的绝对优势地位是当之无愧的。这不仅渊源于所主任出身于艺术世家的根基;也得益于海元已拥有最高端文化艺术企业的忠诚客户;更显现在海元所收藏了大量国际最知名艺术家的艺术真品,还收藏了大自然赋予人类神达奥妙的奇石、木根雕、瓷器等艺术作品。

因而,海元在文化艺术传媒产业的资本市场领域,能整合出资源的绝配,加之娴熟的业务技巧和广博的知识积淀,能为客户提供最好的专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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