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彭主任,您认为法官的工作特征是什么?
彭琰: 打官司肯定是有赢有输的。输的一方一定认为自己是冤枉的。当事人在感情上接受不了"法院的庭审"时没给他诉说时间的事实。法官在1、2个小时就将他们10几年的命运"了结"了。作为一年承办100个,甚至300个案件的法官,肯定是没有时间和精力对每个案卷仔细地看,这就涉及到一个法官审案的社会效果问题了。
法官的职业道德、职业定位和职业角色,决定他一定要有能力进行公正地、智慧地、兼顾法律和社会效果地裁判案件。但遗憾的是,大的执业环境使法官自己与社会产生了分离,使当事人产生了很多误解。社会效果较多的是在法庭展现出来的。法官应尽量使当事人感觉到,他们的事实他是了解的,在当事人要求再表达时,尽量满足他们的愿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