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实现海元所的企业文化中的目标,依据《律师法》、《律师行为规范》和海元所的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所的《职业素质培训制度》。
第二条 海元所定于每周五下午为学习培训时间。由合伙人或外聘某领域专家讲授社会科学在实践中的运用和操作技巧。
第三条 本培训之目的在于使全体专业人士具备“社会人和专业人”的基本素质和技巧。
第四条 品质素养培训系统:
■ 成功者品格素质培训包括5个方面: 坦率开朗度、自我认知度、外向性、协调性、优秀的道德品质。
■ 律师必须具备的品格素质:
● 观察力“快”、“强”、“深”、“细”;
● 反应敏捷;
● 应变快速、自如;
● 知识结构全面:社会科学方面(经济学、哲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社交学);科 技方面(信息科学、客户所涉及的科学技术领域)
培养“才华横溢”,知识广博;
● 逻辑性强;
● 口头表达能力的训练:清晰、全面、深入、提纲契领的口头表达才能转化为“写作”能力;
● 写作能力的训练:旗帜鲜明地表达观点;全面完整的陈述;入木三分、深刻彻底地分析(剖析);有理有据的理论支持;抓住漏洞
紧追不放;文才飞扬的文字表达。
■ 文字表达能力的标准和规范
无论什么文章(即议论文),都包括:观点(论点),论据(证据),论证(用论据证明观点的过程)。在文章中,结论要扣题,文风应该是肯定性的,要把语言表达能力运用到工作中去。 ● 写文章观点要清晰明确,应该用非常明了的语言陈述;
● 提交法院的书面法律文书应体现出一个成熟律师应有的专业、敬业、严肃的态度。努力挖掘涉及案件的有利证据,并在论证过程中将这些论据一一说明;
● 论证是一个全面的过程,在观点和论据充分的基础上,论证要尽可能的全面;
● 案件涉及的材料要提纲契领的看,观点性、标题性的东西要尽快吸收,抓住脉络和主要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