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熊 : 怎么样? 你们都上了电视剧了吧!
众人 : 狗熊制片人,我们要起诉你!
狗熊 : 干嘛?等片子播了,你们很快就出名啦,你们应该感谢我呀!
众人: 你严重侵我们权啦,你既不给我们演出费,又丑化了我们。
狗熊 : 我可没请你们哪,我在拍片儿,你们扎堆地看,我就把你们拍上
了!
众人 :因为你的人气高嘛,所以大家都来围观哪,但你无权不告诉我们
就瞎拍呀!
狗熊 :啥叫瞎拍呀,就是因为我的人气高嘛,才成本低利润高啊!有啥
不对?
众人 :那你为啥把我们都丑化成了囚犯了?
狗熊:因为我就缺囚犯演员哪,别不理解,这就是人气的圈套,也是人
气的魅力嘛!
注释: <<著作权法>>第37条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1、表明表演者身份;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
酬;
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
报酬;
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遍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