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行长:你看合同第四条啊,你必须保证诉前保全时冻结的账户上
有500万!
羊律师:行长大人,这个条款不合理啊,我不能签!
胖行长:为什么不能?
羊律师:我无法保证在你那儿贷款的公司和担保公司的帐上一定就
有钱啊!
胖行长:你不是说有十几个账户吗?
羊律师:是,下属的控股公司有十几个,自然就有十几个账户了!
胖行长:那你叫法院把那些账户全封上,不就完了!
羊律师:不行啊,那些公司和大股东是否需要偿还这笔欠款是需要
审理才能确定啊!
胖行长:笨蛋,你不会同法官好好说说,先把他们账户和财产封
了,再进行审理!
羊律师:不行,司法解释中规定不能那么做。
胖行长:保证不了封他的账户和财产,我还起诉个屁!
羊律师:这是两个层面的事,你若不起诉,一个账户也封不了,一
毛钱也拿不回来啊!保全的账户上有多少钱,那是上帝的旨意呀!
胖行长:你不会让上帝安排在那封的账户上多放些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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